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9  20:19:26    作者: 区文广旅体局    来源: 区文广旅体局    点击率: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区文广旅体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0条,数量较2021年减少12.2%。其中,文件信息7条、计划总结1条、政府决策信息4条、统计分析1条、财政信息7条、人事信息4条、公示公告36条、工作动态46条、公共服务信息17条、依法行政信息106条、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3人次通过现场、网络等途径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有关事项。经核实,其中2件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不掌握,已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解释说明情况并出具书面《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还有1件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主动撤销了申请。

全年未因依申请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利用好发布平台的各项排版、纠错功能,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信息安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除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区文广旅体局继续将“富阳文广旅体”“富阳旅游”两个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积极依法发布各类信息。区文广旅体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了微信公众号运营主体,并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宣传运营,进一步扩大公众号的影响力。据统计,“富阳文广旅体”“富阳旅游”两个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区文广旅体局按照《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监督,对于违反制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2年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较2021年度有所减少。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个别信息发布时,采用了微信公众号链接的方式,微信公众号信息被删除时,导致网站信息无法正常显示。

改进措施:一是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撤回所有采用微信公众号链接发布的信息;二是要求新发布的信息一律禁止采用微信公众号链接的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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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9  2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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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区文广旅体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0条,数量较2021年减少12.2%。其中,文件信息7条、计划总结1条、政府决策信息4条、统计分析1条、财政信息7条、人事信息4条、公示公告36条、工作动态46条、公共服务信息17条、依法行政信息106条、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3人次通过现场、网络等途径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有关事项。经核实,其中2件申请公开的信息,我局不掌握,已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解释说明情况并出具书面《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还有1件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主动撤销了申请。

全年未因依申请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利用好发布平台的各项排版、纠错功能,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确保信息安全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除了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区文广旅体局继续将“富阳文广旅体”“富阳旅游”两个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积极依法发布各类信息。区文广旅体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调整了微信公众号运营主体,并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对微信公众号的宣传运营,进一步扩大公众号的影响力。据统计,“富阳文广旅体”“富阳旅游”两个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2022年,区文广旅体局按照《浙江省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操作规范》《杭州市富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公开政务信息,并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监督,对于违反制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2年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较2021年度有所减少。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个别信息发布时,采用了微信公众号链接的方式,微信公众号信息被删除时,导致网站信息无法正常显示。

改进措施:一是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撤回所有采用微信公众号链接发布的信息;二是要求新发布的信息一律禁止采用微信公众号链接的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